网友你好!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有空余学位的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镇江市内跨市(区)转学的应从严控制,须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跨市(区)就学联系函》,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
学年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教育局集中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年8月下旬。学校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具体可电话咨询教育局基教科: 86525727。(教育局)
- 回答人:丹阳发布
- 2022-11-29 16: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