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地点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地点为远洋心里工地,位于丹阳市丹棉路和丹凤北路交叉口西侧200米,目前工地还未彻底完工。
二、现场检查情况
接到工单后,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与丹阳市高新区环保岗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工地正在施工。经询问负责人,工地周末上午确实存在6点就开始施工的情况。
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该工地在周末6点开始作业符合该条
例规定。
三、处理情况
我局已要求远洋工地在周末等休息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工序,减少噪声扰民。(生态环境局)
- 回答人:丹阳发布
- 2025-05-22 16: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