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你反映申请执行人束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问题本院已收悉且高度重视。
本案首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已到被执行人户籍地走访调查,但未发现被执行人下落,亦未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该案于2021年3月31日以终本方式结案,但终本不意味终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如你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向本院执行局提出恢复执行申请,后续执行方面的问题也可直接与终本管理组执行法官联系沟通。联系方式:0511-86703085;0511-86703062;0511-86703063。(丹阳市人民法院)
- 回答人:丹阳发布
- 2025-07-04 18: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