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01-11 17:14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市长宋飞雄所作的《丹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经济发展局局长冷文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会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2024年计划提出的建议。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朱学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财政预算。大会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2024年财政预算提出的建议。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群所作的《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凯所作的《丹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祥所作的《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